实审修改的问题
如果一项申请独权从权的都不具新颖性创造性,但是说明书中有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实质内容,且此内容并未被写入权力要求书。在此种情况下,审查员会出什么类型的通知书?
如果修改的话,根据说明书中有授权前景的内容修改,重新选择对比文件并划界,重写权力要求,并相应修改说明书,算不算超范围?
谢谢
Re:实审修改的问题
通知书肯定是“第X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权利要求书中的各项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意见。可以根据原有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重新再写一份权利要求书,不算超范围。Re:实审修改的问题
多谢楼上的Re:实审修改的问题
很常见,不算!Re:实审修改的问题
看看2008年专利实务考试题的答案,可以帮你加强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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