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下面有关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格式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应当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B.独立权利要求的区别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用于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C.对于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而对于方法权利要求可以不采用分成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撰写格式。
D.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性质不适于分成两部分撰写的,如开拓性发明,则可以不采用分成两部分方式撰写。
书中答案是D
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AD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ABCD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ABD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只有D是正确的。A错在现有技术前应当加上 “最接近的”
B错在保护范围应该是前述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和,不仅仅是特征部分。
C错在产品也可以不用这种格式!
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D吧。A缺少“最接近的”。
B保护范围不仅仅是特征部分限定的。
C是否分成前序和特征部分不以产品和方法区别,
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只有D是正确的。A错在加上“应当写明。。。。”中的“应当”两字。
B错在保护范围应该是前述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和,不仅仅是特征部分。
C错在没这种说法。
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D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A也是对的吧,根据细则的第一段:“……按照如下规定撰写”包含了应当的意思。Re:这个选什么比较合适
只有D是正确的。A错在现有技术前应当加上 “最接近的”
B错在保护范围应该是前述部分和特征部分之和,不仅仅是特征部分。
C错在产品也可以不用这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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