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卷一第15题
李某发明了一种从花生中提炼食用油的新方法。采用该方法提炼的食用油与现有花生食用油没有任何区别,但在提炼过程中同时产生了一种可用于食品加工的新物质G。李某就该提炼食用油的方法及新物质G分别申请了专利并获得了授权。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未经李某许可使用该新方法从花生中提炼食用油,并交由张某进行销售,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专利权。
答案是这个选项是正确的。我有如下疑惑:张某只不过卖很平常的花生油,他并不一定知道王某的提炼过程啊。再从常理上来说,比如,朋友提了一壶花生油让我帮他代卖一下,我最多追问东西哪里来的,他说自己提炼的,我认为这已经不会违法了。难道谁还去继续追问是怎么练的吗?
Re:07年卷一第15题
旧法六十三条第二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是侵权。Re:07年卷一第15题
首先,作为考试要从题目本身出发,不要自己想象出那么多附带条件,否则大多数的题目都没法做了;其次,是否侵权以行为事实为准,而不以当事人的意识为准,就比如假设有个人确实不知道偷窃是非法的,但这并不代表他去偷东西就不犯法;张某的行为属于专利法第11条“销售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就是侵权;
第三,如果张某真的不知道这个是用别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可以根据旧法第63条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还是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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