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雷石 发表于 2009-10-20 03:36:18

一个执业纪律问题

请教专业人士:
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或专利审查员能否作为一个自然人就其本人所做的技术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即: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或专利审查员在职工作期间能否作为一个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的身份去申请专利)?
谢谢!

benson198458 发表于 2009-10-20 05:31:45

Re:一个执业纪律问题

可以不收取报酬,收取了理论上就不行了

gougou0327 发表于 2009-10-20 06:24:26

Re:一个执业纪律问题

专利代理条例
第二十条 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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