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1: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是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具备新颖性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既不同于现有技术,也不同于抵触申请。
那么,申请日当天由报纸(也可以其他方式)公开的,没有申请专利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既不属于现有技术,又不属于抵触申请,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不损害似乎不合理,损害又没有根据。
有点困惑,请高手指点一下。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赶考人 wrote: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1: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
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2抵触申请是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按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具备新颖性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既不同于现有技术,也不同于抵触申请。
那么,申请日当天由报纸(也可以其他方式)公开的,没有申请专利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既不属于现有技术,又不属于抵触申请,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不损害似乎不合理,损害又没有根据。
有点困惑,请高手指点一下。
申请日当天由报纸公开方式(或者其它非专利申请方式)公开的技术方案不损害新颖性;
从立法目的考虑,若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目的是为了防止重复授权,若他人以其它方式公开该申请的技术方案且仅在申请日当天公开,则说明该他人在申请日当天并没有获取该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权利的意思表示,也即表明该他人放弃申请日时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因此他人与申请专利的人之间对该技术方案并未形成权利冲突,既没有抵触申请(权利冲突),也没有破坏新颖性(申请日之前)之说。分析完毕。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严格按照定义,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除了公开的专利)不损害申请的新颖性。既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属于抵触申请。
《新专利法详解》:有的国家的专利法,例如日本特许法,不仅规定以申请日为准,还进一步规定要以同一日中的具体时间为准。这种做法过于具体,会带来实际操作上的困难,我国没有采用这种作法。
我的综合个人观点,如果申请人申请专利,一般而言,都会在申请日以前做好准备,那么申请日公开的技术就不会破坏新颖性。
对于申请日上午公开的技术,下午有人抄袭了去申请专利的极限情况,就涉及到《新专利法详解》中所说的这种需要“进一步规定要以同一日中的具体时间为准”,但是因为太过琐碎,所以,我国专利法还是规定,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非专利公开)不破坏申请的新颖性。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属于抵触申请,仍然破坏新颖性的。申请日后公开包含申请日。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laoqu wrote:申请日当天由报纸公开方式(或者其它非专利申请方式)公开的技术方案不损害新颖性;
从立法目的考虑,若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目的是为了防止重复授权,若他人以其它方式公开该申请的技术方案且仅在申请日当天公开,则说明该他人在申请日当天并没有获取该技术方案的专利保护权利的意思表示,也即表明该他人放弃申请日时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因此他人与申请专利的人之间对该技术方案并未形成权利冲突,既没有抵触申请(权利冲突),也没有破坏新颖性(申请日之前)之说。分析完毕。
不太同意这个说法,如果仅仅从权利冲突来说,那现有技术中未申请专利的技术都应该没有权利冲突。新颖性应该更强调新,即以前没有的。是否可以从先申请来理解。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法不禁止即合法,所以不损害。报纸(也可以其他方式)在申请日公开的技术方案,不是现有技术也不是抵触申请(这个就是新颖性的定义所包含的两层含义),该申请的技术方案就具备了新颖性。不要换种说法就转不过弯来了。
形象一点就是,设报纸公开的方案为A,本申请的方案为B,A是等于B的,现在A不是现有技术也不是抵触申请,等价代换一下,即B不是现有技术也不是抵触申请,亦即B具备了新颖性。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抵触申请必须是申请专利才可能考虑.其他不考虑抵触现有技术必须是申请人以前的公开技术.不包括当日公开的技术.
所以偶以为不影响新颖性.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不损害!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法不禁止即合法,所以不损害。高(y)
Re: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是否损害申请的新颖性?
赶考人 wrote:法不禁止即合法,所以不损害。
高(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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