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梧叶 发表于 2009-10-15 22:58:04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赞成楼主,想法是好的!

fightingfighter 发表于 2009-10-16 04:15:42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考旧法的消息已经满天飞了。

wrq19811981 发表于 2009-10-16 04:17:23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想法不错,可怎么下手还是个问题

wenge517 发表于 2009-10-16 04:43:51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没有办法呀!

无处寻梦 发表于 2009-10-16 20:36:56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非常赞成楼主的分析

fudianxs 发表于 2009-10-19 03:38:33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又是一个透支政府公信力的部门
唉... ...

frankdepress 发表于 2009-10-19 08:49:42

Re:不必恐慌!原因如下!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在公告中说明,让我们考生自己去猜,政策不明,考务部门自由度更大,谁知道明年他们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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