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juneer 发表于 2009-10-13 16:16:37

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新修订(未定稿)的审查指南中第二部分第八章,关于修改不允许的修改中有:在保留原独立权利要求或其从属权利要求的情形下,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这段话该如何理解?比如在2006年的撰写题中,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就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衣架”,如果如果按照审查指南,如今这种修改方式是不允许的吧。
还有一条: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
也就是说,今后的修改是不允许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

wujuneer 发表于 2009-10-13 19:49:16

Re: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急切盼望有高人指点。

没谱 发表于 2009-10-13 21:36:52

Re: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没看过2006年题

感觉就是,权力可以变更增加,不管是独权还是从权,只不过技术方案都是原权利书中记载的,而不是权力书和说明书共同的记载范围。

老考生 发表于 2009-10-16 20:45:34

Re: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老指南:增加从属权利要求可以,新指南(草案)不行了;---看最终稿吧
对2006年题: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增加了独立权利要求(主题衣架)有问题的,确属不应该这么写

dreamlyd 发表于 2009-10-17 06:31:12

Re: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2006年考试是以2001版指南为基础

wujuneer 发表于 2009-10-19 22:34:11

Re:答复审查意见时的修改

谢谢各位的答复,明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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