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权利要求的疑惑
大家看过开拉罐开启装置的案例没?有一点我实在是想不明白,如下:封闭片的刻痕线是非封闭的,这一点在最接近的文件中已有披露,但正确答案里面为什么不将其写进独权的前序部分,却将其写为从权利?
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权利要求的疑惑
现有技术中公开的特征并不一定是必要技术特征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权利要求的疑惑
二楼的回答似乎有点道理,但是如果看密封气环的案例,你就又会发现:主付气环有开口相错开,这在现有技术中已公开的,为何在独权1中要写上,独权1应当是解决润滑气环的问题,为什么吴老师一定要在独权1中解决两个问题?郁闷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权利要求的疑惑
我个人认为,在从属权利中写明刻痕为非封闭的,是为了与后面刻痕根部的两个突起做铺垫,这样更为准确!并不是侧重要求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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