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假如一份在先申请,其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A和实施例a1,如果在后申请在说明书中增加实施例a2(a2可以在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A中概括得到),那么在后申请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A能否享有优先权?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有点疑问:a2既然可以由A直接无疑义推出,为什么要加a2实施例?看指南,有很清楚地说明。
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没谱 wrote:有点疑问:a2既然可以由A直接无疑义推出,为什么要加a2实施例?
看指南,有很清楚地说明。
是概括而不是直接无疑推出,比如说,技术方案A是功能性限定,a1和a2是该技术方案的实施例。
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没做过实务,不太清楚,以我看书本的理解,一般都是从实施例里概括出方案,你的问题等高人解答吧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不可以!a2概括的方案必须直接记载在在先的文件中。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只要在先申请记载了技术方案A,在后申请就应该可以享受优先权。Re:关于国外优先权的问题
就看你的概括能否被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看出有a2,你再看看指南吧。不要假设,不要乱猜,否则很容易落入题中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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