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1128 发表于 2009-10-7 06:57:28

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问题

第一次发帖,弱弱的问一个问题:专利法第24条第一项规定“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为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第一个问题:“国际”如何理解?是指展览会具有国际性(多国参与),还是指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
第二个问题:“国内”展览会符合这种情形吗?

hdf1984 发表于 2009-10-7 17:25:31

Re: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问题

所谓国际展览会,是指在该展览会上展出的展品除了举办国的产品外,还应当有来自外国的展品。

nogiveup 发表于 2009-10-7 22:45:55

Re: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问题

看指南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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