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造手机时嵌入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功能 谁使用了该专利方法?
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移动设备无法找到合适的基地台时,某些情况下,两个计时器均不启动。由于没有任何计时器被启动,以使得移动设备可以在计时器发生届期时进入闲置模式,因此,该移动设备会持续搜寻合适的基地台知道电池电力完全耗尽为止。方法权利要求:一种在无线通信系统中于基地台更新程序期间节省移动设备的电池电力的方法,该方法限定了在不同情形下如何启动移动设备中包含的两个计时器,从而使得始终有至少一个计时器运转,解决了两个计时器均不启动,移动设备持续搜寻基地台而大量耗电的问题。
专利法中定义的“使用专利方法”是指将具有该专利权利要求所述特征的方法在实践中加以使用。
如果在制造手机时,嵌入了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功能,那么制造商使用了该方法吗?还是用户在使用手机时使用了该方法?
Re:在制造手机时嵌入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功能 谁使用了该专利方法?
个人认为如果手机程序中包含了实现权利要求所述方法功能的话,应视为制造商使用了该方法。用户当然也使用了该方法,但是如果用户不是出于经营目的使用包含该功能的系统,不属于侵权,如果用户是出于经营目的使用,且能证明从合法来源获得,并支付了合理对价,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Re:在制造手机时嵌入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功能 谁使用了该专利方法?
专利法中定义的“使用专利方法”是指将具有该专利权利要求所述特征的方法在实践中加以使用。什么是在实践中加以使用呢?感觉有点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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