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pic 发表于 2009-9-29 17:51:00

06年卷一第43题

下述关于代表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被指定的代表人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对于这个答案,有点疑问。审查指南中明确指出--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申明外,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是默认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无需指定啊,为什么要选这个答案?

omniscience 发表于 2009-9-30 19:48:54

Re:06年卷一第43题

指南说得是一种默认的情况,是常规。指定是一种例外,也是允许的。
中国很多发明都把领导、院长、小头目一类写成申请人,而且都得排在前面,但这种人一般只挂名是不干事的,按指南默认他们是代表人,接收文件、处理答通等,他们能干吗?所以你还是需要指明那个人是代表人,(这人往往是实际发明者)。
中国特色。

daodao 发表于 2009-10-1 01:48:47

Re:06年卷一第43题

是这样解释吗?

laoqu 发表于 2009-10-2 18:56:41

Re:06年卷一第43题

omniscience wrote:
指南说得是一种默认的情况,是常规。指定是一种例外,也是允许的。
中国很多发明都把领导、院长、小头目一类写成申请人,而且都得排在前面,但这种人一般只挂名是不干事的,按指南默认他们是代表人,接收文件、处理答通等,他们能干吗?所以你还是需要指明那个人是代表人,(这人往往是实际发明者)。
中国特色。

应该是中国很多发明都把领导、院长、小头目一类的人列为发明人吧?同一个单位的只能以单位为申请人吧?

sxzwpswqyy 发表于 2009-10-5 05:07:35

Re:06年卷一第43题

第十六条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onlypic 发表于 2009-10-9 23:51:48

Re:06年卷一第43题

sxzwpswqyy wrote:
第十六条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也就是说,不一定要指定代表人了。

想飞 发表于 2009-10-14 19:24:31

Re:06年卷一第43题

修改前的指南中规定,是需要指定的
修改后的指南就可以不指定,。默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06年卷一第4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