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吴观乐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一书中的一个有关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案例。该案例的独立权利要求是
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由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疑问:
该项权利要求能否写成: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封闭片和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因为刻痕线围成的,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属于现有技术的内容,并且与区别特征没有关系。
期待高手分析,给正解。
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个人理解,不写刻痕线应该也可以,但封闭片和拉片连接在一起必须要写,否则后面区别特征部分的“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就缺乏基础。在独立权利要求限定了刻痕线可能是为了便于下面从属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不然的话,后面限定刻痕线的时候,需要先写出“该封闭片由刻痕线围成”。
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二楼牛人,正解!学习了!!!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liumingxing_163 wrote:吴观乐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一书中的一个有关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案例。
该案例的独立权利要求是
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由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疑问:
该项权利要求能否写成: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封闭片和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因为刻痕线围成的,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属于现有技术的内容,并且与区别特征没有关系。
期待高手分析,给正解。
本人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在前序部分,不写入“易拉罐的开启装置位于易拉罐顶盖上的凹入区”及“封闭片的圆弧形端部位于易拉罐顶盖的边缘附近,封闭片的根部位于易拉罐的中部附近”
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由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我倒是认为“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会被人误解根部也是可撕开的,分开写好一点: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及与封闭片连接的一个根部”
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这二项是必要技术特征,如果不写,会被人误解封闭片一端是断开翘起来的,一端是连接在一起的。
Re:关于易拉罐开启装置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的探讨
luojp wrote:本人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在前序部分,不写入“易拉罐的开启装置位于易拉罐顶盖上的凹入区”及“封闭片的圆弧形端部位于易拉罐顶盖的边缘附近,封闭片的根部位于易拉罐的中部附近”
本人认为过多的现有技术特征不宜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出现,这些技术可以在背景技术中加以描述,以便审查员对方案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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