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请问各位达人:如果有两个不同申请人, 分别在同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结果在发明还在审查过程中时,实用新型已经符合了授权的其他条件,那么这时应该怎么处理这两件申请?
PS.在2009指南送审稿中好像没有找到相关规定,好像在版上看到以前有人问类似问题,但忘了具体是怎么回事了,要是问重了,也希望能再给讲下,欢迎拍砖~
Re:不同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此时实用新型可以授权,如果之后发明也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就要二者择一了Re:不同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aquascutum wrote:此时实用新型可以授权,如果之后发明也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就要二者择一了
该发明本身除此之外符合授权条件,而且发明审查员没有检索到该新型,那发明审查员就会授权;发明审查员检索到该新型,则会分别通知发明和新型的申请人进行协商。
应该是这样吧?
Re:不同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一种产品只能有一种发明专利,如果两个都符合授予专利权要求的话,只能二者选一。我的分析来看的话不同人应当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功时专利局进行驳回专利申请。Re:不同申请人在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的问题?
按照以上各位所说,发明申请还在审查过程中时,实用新型已经符合授权其他条件,如果实用新型审查员不知道还有同样发明创造的发明申请,则应该会给实用新型授权;但如果实用新型审查员知道还有同样发明创造的发明申请,而该发明申请还在审查中,即还不能说已经符合授权其他条件,这时审查员会让两个申请人自行协商,最多只保留一件申请吗(因为审查指南中没有相关规定,只有关于两申请都已经符合授权其他条件时的处理规定)?另外,如果如aquascutum所说,实用新型先授权了,发明申请审查员检索到了该实用新型,那么能要求两申请人协商择一吗?这时就存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可能放弃其专利权了;如果协商不成,难道驳回发明申请同时,实用新型专利权也被宣告无效呀?
我已经混乱了。。大家还清醒的继续讨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