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1、同一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即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了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已经授权,发明专利还在实质审查之中;
3、申请人提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
4、在上述诉讼还未结案之前,专利局通知发明专利可以授权,但要求放弃使用新型专利。
问题:如果放弃实用新型专利,那提请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该如何进行?如果是照常进行,岂不是没有了专利权的基础?如果需要专利权人重新以发明专利提请诉讼,那岂不是增大了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拖长了时间?
请明白相关实务和理论的人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新法规定,自发明授权日起放弃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可以理解为权利无接缝延续。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实用新型授权后,在保护时间上与发明的临时保护有重叠时,是选择使用权利,还是重复使用权利?是否存在类似民法上权利竞合的问题?
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dangde99188 wrote:如果需要专利权人重新以发明专利提请诉讼,那岂不是增大了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拖长了时间?
。
这样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本身就是增加了管理审查部门的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还期望做侵权的时候,上帝还帮你。
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呵呵,难题~~~~~~~~~~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两个专利权,不能等同!自己选择吧。也许发明专利授权后,人家并不侵权,要注意这个问题。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哎,难题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谢谢各位的回答,还希望高人指点啊。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贝利 wrote:新法规定,自发明授权日起放弃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可以理解为权利无接缝延续。
权利无接缝延续怎么理解?对发明创造来说可以认为是无接缝延续,但对具体的侵权诉讼了?难不成可以用新授权的发明专利代替原实用新型专利继续诉讼?
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fanser2008 wrote:两个专利权,不能等同!自己选择吧。也许发明专利授权后,人家并不侵权,要注意这个问题。
要考虑的是程序如何继续的问题,而不是人家是否侵权的问题,侵权与否还得等法官的判决。两个专利权不能等同是肯定的,如果选择放弃实用新型,而侵权诉讼还想继续的前提下,应该怎么操作?
Re:同一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又申请发明的诉讼问题
目前看好像没有太好的实际操作办法,要么为了获得发明专利权而重新提起诉讼,要么和专利局商量商量,能否中止实审程序,等待诉讼结果。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