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撰写问题
答复审查意见的时候,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4)在保留原有的独立权利要求或从属权利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增加心得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中未出现过。
(5)不得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中未出现过。
其中第(5)条是新加的。
对这两点,我有如下疑惑:
第一、如果说按第(4)点执行的话,那么,2006年真题中,标准答案为什么能增加“衣架”这个独立权利要求呢?关于“衣架”的描述只是出现在说明书中,没有在原权利要求中出现呀?是不是按原先审查指南能增加,现在不能了呢?
第二、关于第(5)点,在前几年真题中,一般给出的权利要求书中,从属权利要求肯定是不多的,都需要自己在说明书中找出一些技术特征作为修改后的从属权利要求。按照第(5)点执行的话,那岂不是说以前的答案都有问题呀?比如说2006年的“v形部位”等技术方案只在说明书中出现了,是不是现在都不能加入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去了呢?
第三、希望哪位老大,把答复时修改应该注意的内容说下,尤其是和以前改变了的方面
谢谢了
Re:求助:撰写问题
意见稿,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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