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rcheung 发表于 2009-9-19 20:10:43

为吴观乐老师的“透平”写的一组新权利要求

该书从方法和采用该方法的产品这两个主题撰写了两组独立权利要求,感觉从透平机的轴端部的密封结构的角度也能撰写一组独立权利要求。
这是我没有参考吴观乐老师的参考答案时,按自己思路写的。后来才发现其实可以写多组权利要求哦!撰写还是要练习的,呵呵!请大家批评指正。

       1. 一种透平机转轴端部的密封结构,包括从所述透平机转子上的推力平衡活塞的热侧到冷侧依次形成位于所述透平机的内壳与所述活塞之间的热泄漏气体输送通道、混合区、较冷的密封气体的输入通道;以及一条从所述混合区通往所述内壳内的导出通道,其特征在于:利用所述活塞旋转将所述密封气体送入所述混合区。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通道为在所述推力平衡活塞外端与所述内壳之间形成的径向间隙和轴向间隙。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推力平衡活塞上位于所述轴向间隙形成的所述输入通道部位设置带有多个导流件的离心输入结构。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流件是径向孔或径向槽。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流件是安装在所述活塞的冷侧的导流叶片。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叶片直接生成在所述活塞的冷侧。
    7. 如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密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径向间隙被设计成迷宫式非接触式密封。

3huilang3 发表于 2009-9-21 00:35:34

Re:为吴观乐老师的“透平”写的一组新权利要求

就是这个案例的答案让我很不解,按发明方法写的权利要求明显没有把第一种方案(即采用加压注入密封气体的方案)包括在内。
       而p157中按产品权利要求写的权利要求的分析中(第6行)又说“考虑到为申请人争取更宽的保护范围,未将离心输送结构作为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特征部分”,那是不是说按方法权利要求写的那个权利要求就不用考虑为申请人争取更宽的保护范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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