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感谢各位老师的指教,有可能我没说清楚。我代表请求人请求对一份专利权提出无效请求,我和被请求人即专利权人参加了口审,该专利权被当庭宣告无效,但迟迟没接到决定书,后打电话询问,说因专利专人与当时代理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机构有合同纠纷,法院已立案,复审委说接到了专利局初审部门的通知而中止的。我方与专利权人和其代理机构的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关系,真不知为什么中止?该案中不存在权属纠纷,是因为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吗?如果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合理吗?诚盼各位指教。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财产保全是合法的。至于是否合理就不好说了。中国的事情,合法就不错了。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可有有财产保全的因素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原来如此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不错啊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这种方法也很不错啊Re:关于无效中止的问题
呵呵,我写过一个文章,“专利财产保全导致无效中止的合理性研究”,可以去看下。这有可能是专利权人自己“造”的一个保全案子,然后把无效程序中止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