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abc 发表于 2009-9-17 06:17:26

02年卷1第43题

43、甲、乙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且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共有。以下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C.如果甲欲转让其共有专利申请权,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D.如果甲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杨力老师的答案AC
合同法340条1款: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同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此C错误D正确。
我不理解的地方:
1、合同法的这条用来解释D正确可以,解释C好像不妥,这句话的前半句是假设了一种条件,并不是说可以不经共有权利人同意而行使共有的权利。
2、根据第十五条【共有权利的行驶】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增加】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那么转让共有的申请权属于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就应当征得乙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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