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一申请人先在中国申请一实用新型,再以此为优先权申请pct,指定中国,又pct申请实用新型(注:不是发明),先申请实用新型授权,如后以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如何处理?是否放弃在先专利权?
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应该是让申请人选择吧,如果放弃前一申请,则在后申请授权,如果不放弃在先申请,则驳回在后申请.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在先申请是在中国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看作是要求本国优先权,为了防止重复授权,放弃在先申请的实用新型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在国际实审阶段才会处理,按照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同样发明创造方式处理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在进入国家阶段的初步审查中,对你的优先权进行考察,你要求的应该是本国优先权,按如下处理: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如果前一申请授权,你将不能享受优先权,不具备新颖性,不可授权。
如果前一申请未授权,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个人理解。
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好想是真题呀放弃在先授权的,在后可以授权;
如果坚持不放弃,驳回其在后PCT申请
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没谱 wrote:在进入国家阶段的初步审查中,对你的优先权进行考察,你要求的应该是本国优先权,按如下处理:
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如果前一申请授权,你将不能享受优先权,不具备新颖性,不可授权。
如果前一申请未授权,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个人理解。
没谱的前一个“如果”句正确,后一句不对,审查员不会对该在先申请作视为撤回处理,而是留待实审时处理,见指南3-1之5.2.5。
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按照指南3-1之5.2.5的意思,感觉是不管该中国在先申请是否授权都不发出“优先权视为未要求通知书”,留待实质审查时处理。在实质审查时,为了避免重复授权的审查,则是按照指南2-3之6处理。
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衔接性放弃Re:pct 申请 重复授权的问题
你们的指南是什么版本?我看的是审查意见稿,没找到相关说明。听过一个讲课录音,其实如果没有抵触申请,审查员一般不会审查优先权,我回复的也是从指南粘贴过来的,指南是这么写的,可能具体操作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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