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o_late 发表于 2009-9-25 00:21:13

Re:旧帖翻新-09撰写练习之一

20090924更新

觉得权利要求1写的还是不好。撰写这水太深了。。。

今天又想了想,重新写了,发贴前回看了楼上各位的,觉得上面有几个写的还是很有水平的,不过我也不是完全同意,我今天的练习,

1. 一种手锤,包括管状锤柄和锤头,其特征在于:
所述管状锤柄中间安装一转动轴,在所述转动轴上靠锤头侧连接一打磨装置,在所述转动轴上靠锤柄侧安装一旋转装置。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在所述转动轴上靠锤头侧通过一弹性连接装置连接打磨装置。

3.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所述弹性连接装置为弹簧。

4. 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所述打磨装置为一磨头。

5. 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所述锤头远离锤柄侧制作成半圆弧状,所述磨头从圆弧底部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微微露出。

6.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 所述旋转装置为可操纵打磨装置旋转的小型摇把。

7. 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具,其特性在于:所述摇把不用时可以收起插入锤柄内。

8. 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锤,其特性在于:所述管状锤柄为钢管制成。

另外,我的考虑:

本案没有提供现有技术,但是常规认为锤柄是管状的,“管状”应该不会是区别技术特征,楼上有不少都这样写了,包括我之前也这样写了;

觉得本发明的锤带有:磨头/转动轴/摇把这3者才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区别技术特征;

不想写方法独权,太牵强了。

欢迎批评指正!

朝暮 发表于 2009-9-25 04:11:51

Re:旧帖翻新-09撰写练习之一

个人觉得这个例子给的素材不是很好,要反复练习的话找其它素材更充分的来吧。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旧帖翻新-09撰写练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