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sczn 发表于 2009-9-7 18:50:35

请教 关于送达日

细则5.4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指南449页直接送交的通知和决定,以通知或者决定上注明的发文日为交付日,自交付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收到通知和决定之日。

请教二者的区别,应如何判断直接送交的送达日,谢谢!

zhqx_1966 发表于 2009-9-7 19:26:34

Re:请教 关于送达日

就是:通知或者决定上注明的发文日

rousetianshi 发表于 2009-9-8 19:20:57

Re:请教 关于送达日

个人理解如下:
细则5.4: (申请人 to 专利局)直接送达的送达日,即你哪天交到专利局相应受理地点或人,哪天就是送达日,和邮寄盖戳是一样的
指南449页:(专利局 to 申请人)通知或决定上都会盖有日期,自该日起15日满为指定收到日,就是期限的起算日。

licreen 发表于 2009-9-8 20:34:32

Re:请教 关于送达日

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说的都是专利局 to 申请人
一种是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申请人的,推定发出日后15天为送达日(即申请人收到日)
一种是必须直接送达的(不能通过邮寄等方式,应当是非常重要的专利),以交付给申请人的日期为送达日(其申请人收到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 关于送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