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imeihuaboe 发表于 2009-9-4 22:34:28

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必须要写吗?

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必须要写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吗?
还是有特定的情况才写提出口头审理呢?
请高人指点。

会飞的鱼 发表于 2009-9-4 22:43:09

Re: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必须要写吗?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2.口头审理的确定中规定了提口头审理的理由。只有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才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的请求。

cuimeihuaboe 发表于 2009-9-4 22:57:51

Re: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必须要写吗?

会飞的鱼
你好!
谢谢你的答复。
我可能没说清楚我要问的内容,
我并不是想问,提出口审的理由,对提出口审的4种理由我知道。
我想问的是,实际参加考试的时候,如果考试题出了让你写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时,怎么判断此无效宣告需不需要提口审请求呢?
是不是可写也可不写呢?

omniscience 发表于 2009-9-4 23:23:17

Re: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必须要写吗?

这个会不会进行口头审理,一是看你有没有要求,二是复审委也可以主动进行。因此你写不写并不影响结果,只在给你的题中出现了所述提口审的几个理由了,你就写上以此要求口审。

长征 发表于 2009-9-4 23:56:18

Re: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口头审理的内容必须要写吗?

当专利权人对意见陈述书中论述的理由没有把握时,可在意见陈述书的结尾部分,提出口头审理请求,以便当面与请求人辩论和向合议组阐明观点。
本人认为,一般情况下最好提出口审请求,毕竟这样相当于多了一次陈述意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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