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猛男 发表于 2009-9-3 05:32:38

关于最新和最前的实施条例的最大困惑

首先感谢提供资料的朋友,,
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A)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草案)对照表》下称(B)有了比较大的困惑,,
其中最后一条,,(A)为: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条例自 200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2001 年6 月15 日发布、2002 年12 月28 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专利法及本条例施行的过渡办法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B)为:第一百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请有懂的朋友解释下,

yuantianlang 发表于 2009-9-3 16:56:59

Re:关于最新和最前的实施条例的最大困惑

我觉得这意味着下一稿将把条例改回细则,就是这样

flagon 发表于 2009-9-3 16:58:56

Re:关于最新和最前的实施条例的最大困惑

如果名称为“细则”则是2001年生效,因为这一次仅仅是修改,是而不构成新法规;
如果名称为“条例”则是2009年生效,因为这是新的法规,代替了原来的“细则”。
条例的效力高于细则,条例一般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而细则一般由国务院所述的部门和机构颁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亦可颁布细则(如杭州人民政府可以颁布细则,但不能颁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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