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各位朋友,请问根据新专利法的规定,“个人合伙”这种主体可作为专利申请人吗?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和法人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楼上的,确定吗?根据在哪?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按照专利法第6条规定,专利的申请人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单位”,前免的便是自然人,后面的则为法人,专利法并没有规定其他组织也能作为申请人,因此,,“个人合伙”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申请。不过以“个人合伙”中的自然人申请是可以的。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个人合伙应该可以申请专利,首先专利代理公司的两种成立方式中就有一个个人合伙制。hdf1984所说其它组织不能申请专利,这点不对,参见法第十九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这里外国组织都可以申请,没可能国内的反而不可能。
根据指南的第一部分1.4.1.3解释,不具有申请人资格的是那种,某个单位里的小部门、某个学校里的一个教研室,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他们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有问题只能针对这部门所属的单位或主管,因此他们是没有资格的。
而个人合伙,在民法上是依法登记的,有字号、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我认为他们是可以做为申请人和权利人的。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我的理解也是可以的,所以要1楼的提供依据根据3楼的说,单位即法人,那为什么不直接说是法人?单位即法人有依据吗?
另外,指南中没有明确说科研组、教研室等不可以申请,只是需要补正相关证明,我的理解只要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其申请专利,也应该可以申请。
个人理解。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老师上课的时候讲的,这个应付考试足够了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多谢楼上的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个人合伙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能申请专利的应当是自然人和单位,这里的单位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由于个人合伙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申请专利。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个人合伙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申请专利。个人合伙企业由其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申请专利时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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