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细则94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两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95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这两条的规定看似很矛盾啊,如果专利权在第三年度被授予,申请人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么?杨立真题149页的07年卷一第29题的答案是第三年度既需缴年费又需缴申请维持费。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在第三年度内被授予专利权的应该不用缴纳申请维持费了吧?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已经将申请维持费取消了,那部分内容不用看了。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这个按未修改的专利法来说,第三年如果授权了仅交年费不用交维持费,因为授权当年是不交维持费的,见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1.2.1.2。题应该错了,如果是第三年授权则只交年费,如果是第三年以后授权,那也只交第三年的维持费,而不用交年费。
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不矛盾,申请维持费是自专利申请日起满两年专利尚未授权的前提下才需要缴纳的,也就是说从申请日起第三年开始缴纳,如果第三年授予了专利权,也就不用缴纳申请维持费了。另外专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在费用部分没有提到申请维持费,应该就不需要缴纳了吧!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专利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已经将申请维持费取消了,指南也删除了申请维持费。那部分内容不用看了。Re:申请维持费的问题
呵呵感谢上面各位朋友清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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