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专利法20条第4款
新专利法20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这个条款没有规定外观向国外申请的事情,是不是意味着外观可以随意向国外申请了?
另外,违反此款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是否意味着也可以以违反此款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呢?
请各位高手指点。
Re:关于新专利法20条第4款
第一个问题,我的理解是外观一般不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可以直接向国外申请第二个问题,可以以违反第20条第1款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新条例里面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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