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问题
如果A在申请商标前,检索到已经有相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注册,能否通过与该注册商标的注册人B沟通,使B将该商标转让给A,然后A再申请相似的商标。不知这么做是否可行?
如果该已注册的商标超过三年未使用,是否可以申请对其撤销后,再进行相似商标的申请?
不知上述两种做法那种比较可行?
Re:商标转让的问题
因没看到在先商标和拟申请的商标,无法去分析你所说的类似的程度。是审查标准中的一般会驳回的绝对类似型呢,还是存在可过可不过的风险类似性情况。
如果是前者,那别无它法,要么受让,要么换标。
如果是后者,个人认为还是可以申请试试,你不要过早的主观的下结论,
毕竟花钱找他人购买,是一件非常被动且痛苦的事,这是下策。
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首先你要对在先商标使用做调查了解,如果它部分商品未使用且刚好是你想所注册的商品,那你可以在提起撤销的同时办理新申请。
因为不知道你客户的情况,我只能从案件本身去分析。具体那种方式可行,要基于客户对于费用、时间、市场等方面的打算后我们再做选择。
Re:商标转让的问题
1楼已经回答很清楚了,我补充些:时间问题请考量进去,成败的关键在于时机。
1.转让类型的解决方案。转让与申请同时进行也可,申请在先,转让由于谈判等因素适当延后也可,但注意,转让审批和申请审批的时间差,不能过度延后。
2.先申请,实际驳回因素有可能不是那么单纯。如果实际驳回引证就是该商标,再谈转让。但是注意这种情形的价格一般会基高,并具有一定风险。
3撤销与申请,请尽量将申请在先进行。申请日确立很重要,为他人撤销是大家都不愿意见到的情形
Re:商标转让的问题
多谢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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