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出于利益,比如只想无效对方一个从属权利要求,而让对方的独权仍然有效,这样可以吗?比如用创造性无效了对方的从权,说明对方的独权必是不符合规定的,合议组会同意只让这个独权仍然有效吗?
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可以,举例而言,该从属修改超出或不清楚;不要只局限于新颖性创造性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按理说无效了对方的从权说明对方的独权必是不符合规定的,合议组会同意只让这个独权仍然有效吗?=====================
你按的是谁的“理”?
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意思,有高手有这样的无效范例吗?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我想不出有什么利益要这样做,^_^。lz可否说出来解惑?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lz的问题,牛~~~~~
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点雨点 wrote:我想不出有什么利益要这样做,^_^。lz可否说出来解惑?
我随便想想的,只是来问这个问题而已。
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现行条件下应该是可以的。貌似新法实施后不行了,举的就是你这个例子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走22条肯定不行,那不是悖论嘛可以考虑超范围、得不到支持、不清楚、公开不充分等等
但我很奇怪lz所提出的问题,
出于利益,比如只想无效对方一个从属权利要求,而让对方的独权仍然有效
------独权范围最大,要出于什么利益才会干这种事呢?
Re:如何仅无效一个从属权利要求?
楼主大概是想通过无效对方的一个从权威胁威胁对方吧:如果想保住整个专利权就来找我合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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