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 高手指点
A、B二企业达成一项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约定A向B转让一种化工原料配方,B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该配方。B获得配方后,违反协议,将配方允许其联营单位C使用;C为了牟利,将配方向多家企业转让,导致该配方在社会上公开,A的产品从此滞销,致其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据法律规定,下列哪种意见是正确的?A.A有权同时要求B和C赔偿因其擅自允许他人使用或向他人转让配方,导致配方泄密而给A造成的损失
B.A只能要求B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它对C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请求权
C.A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诉诸人民法院,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制止所有因B和C泄密而得知配方者利用该配方生产上述新型化工产品
D.B的行为仅构成违约行为
答案为 A 。D怎么不对啊
Re:不理解 高手指点
不仅仅是违约,还侵犯了商业秘密嘛Re:不理解 高手指点
C不是从A那里得到的配方,A没有权利要求其赔偿。Re:不理解 高手指点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1.AB之间的法律关系
AB之间是合同关系,B违反合同约定,泄露商业秘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AB之间的合同约定,B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配方公开,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者转让该配方。B获得配方后,却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孕育其联营单位C使用,B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同时还侵犯了A的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案中B违反约定,擅自允许他人使用A的商业秘密,因此B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侵犯了A的商业秘密。
A可以要求B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本案AB之间出现了合同违约和商业秘密侵权两种性质的法律关系,形成法律上的竞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A可以选择违约责任的请求权,也可以选择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但二者只能选一,不能同时要求。
2.AC之间的法律关系
C侵犯了A的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这里的“明知”和“应知”是判断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的关键。如果第三人在主观上是明知或者应知,则其行为构成侵权,此时第三人即为恶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并非明知或者应知,则其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权,此时的第三人即为善意第三人。本案中C是B的联营单位,且C向他人转让配方的目的是盈利,从这两点看,C即使不是“明知”,也应当是“应知”,因此C的行为侵犯了A的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诉,B不仅违约,而且侵犯了A 的商业秘密。C也侵犯了A的商业秘密。
Re:不理解 高手指点
谢谢 学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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