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diasimin 发表于 2009-8-3 04:33:25

关于新专利法的一些疑问!

1.新法第9条: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问:如果是同一申请人的情况下,如果先申请了实用新型,其后再提交发明申请,是否就没有选择权了?
2.新法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
问:专利侵权产品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还是制造并售出?
请高手指教,万分感谢!

jiangshanruhua 发表于 2009-8-3 05:04:36

Re:关于新专利法的一些疑问!

1.新法第9条: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问:如果是同一申请人的情况下,如果先申请了实用新型,其后再提交发明申请,是否就没有选择权了?

答:根据新法、新条例、新审查指南规定,抵触申请包括任何人,当然包括自己,自己在先的实用抵触申请,会破坏自己在后的发明申请的新颖性,根据新审查指南(意见稿)第四部分第七章第一节引言,即使授权也可以直接以法22.2条请求宣告在后发明无效,所以在抵触申请改为任何人后,针对本次问题1就不能选择了,同人不同日的申请不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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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法第70条: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
问:专利侵权产品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还是制造并售出?

答:根据专利法11条所述的情况都叫侵权产品!即
法11.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强制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法11.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针对本次问题2专利侵权产品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这三种情况,在满足了法70条的关键点(不知道的情况下),不赔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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