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讨论一道试题
24.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于2005年4月1日送达申请人,该通知书指定其应当于收到之日起四个月内答复。如果申请人请求延长答复期限,以下哪些情况延长答复期限的请求不应当被批准?(2006年试卷一第40题)A.申请人于2005年7月29日打电话给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延期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于8月3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B.申请人于2005年5月27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的2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c.申请人于2005年8月2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1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D.申请人于2005年7月1日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于该日后1个月内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
参考答案:A c
考点:期限的延长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选项A以打电话的形式要求延长答复期限不符合法律要求,延长答复期限的要求不应当被批准,选项A应该选择。选项C中提出延长答复期限请求已经超出4个月,不应当被批准,选项C应该选择。
个人见解:虽然不能以打电话的方式提出,但是在期限内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了延长期限请求费,应该也是可以的吧。所以不应该选择A项吧
Re:欢迎讨论一道试题
4月1日送达,A已经超期了Re:欢迎讨论一道试题
选A,不是因为打电话的方式,而是因为申请人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和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的时间均超过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指定期限——4个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送达日为2005年4月1日,答复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8月1日(星期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Re:欢迎讨论一道试题
哦,题中说的是“2005年4月1日送达申请人”,我还按照发出时间,再加上推定15天后到达呢。审题不仔细,希望大家 引以为鉴不要再犯我的错误。也谢谢楼上的两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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