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rysprite 发表于 2009-7-22 21:59:55

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专利法15条解释了专利权共有的方式,我的理解是:如果有合约规定的话可以将专利权转为按份共有,这个根据15条第一句。如果没有规定就是共同共有。
请问这样理解对么?

zrysprite 发表于 2009-7-22 22:22:57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突然又很困惑,举例子吧:
A,B共同申请专利一件并授权,合约规定双方各50%,假设合约并未对双方是否能单独转让权利以及转让时是否需要对方同意做出规定。
A现在想以100w的价格出售50%专利权给C, C并不反对这个价格,B应该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B认为只能出10w, 100w的价格是不合理的。
那么问题是:
1.B是否能提出异议?如何提出?
2.如果B能够提出异议,三方是否应该针对专利权的价值共同委托评鉴机构做出价值评估?
3.如果B能够提出异议,那么有合约与没有合约的情况区别在哪?
4.如果B不能提出异议,那么A+B -> B+C的转让B不同意签名时A怎么办?

犀利的眼睛 发表于 2009-7-23 00:33:23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首先应该说,你没有读懂这条规定的意思,其实专利法这条写的很明白:第一款规定是说双方共有人可以规定权利行使的方式,所谓的权利行使的方式包括专利的实施、专利许可和专利的转让。这里突出合同约定为大,约定共有人能怎样行使专利权,共有人就可以怎样行使专利权。但是没有约定的,只是就专利的实施和专利的实施许可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但是除了专利的实施和专利的许可以外,其他的涉及共有的专利权的时候(如 专利权的转让),就应当取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上述解释明白了以后,自然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

guohaibo530 发表于 2009-7-23 00:58:54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1、《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共有专利申请权或者共有专利权的行使采用共有人约定优先的原则,约定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由一方所有,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定的规则,即等份共有。
2、B不能提异议,A无权单独决定将该专利权转让给C,B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资格。B认为只能出10w, 100w的价格是不合理的显然失去“同等条件”。
3、在共有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任何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单独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除此之外,以其它方式处置或者行使共有权的,如转让、放弃、独占许可、提起侵权诉讼等,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同时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共有人以普通许可方式获得的收益应当在共有人间分配。

ckere 发表于 2009-7-23 02:21:55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本条是针对物权法所做的规定:共同共有是对标的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而按份共有是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转化为按份共有,比如夫妻双方规定财产分配份额。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财产处分方式有所区别,前者按照物权法96条规定呢个: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后者依据物权法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B只有在100W基础上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A没有事先问询过B,而B又愿意以100W的价格购买,则B就可以提出异议。

zrysprite 发表于 2009-7-23 16:16:45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感谢楼上两位的解释,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难道这个100w的数字不需要经过第三方的意见么?

guohaibo530 发表于 2009-7-23 16:42:34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如果第三方是指受让方的话,当然需要

zrysprite 发表于 2009-7-23 21:51:51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我的意思是公正第三方

ckere 发表于 2009-7-24 18:09:30

Re:专利权共有的问题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第三方是不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就是A已经明确对C表示B同意,或者C有充分理由此次转让行为是在B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进行,并且进行了所有权转移登记。第三人没有询问共有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义务,这个时候所有权发生转移,因为内部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至于对于100W的价格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意的结果,如果C对此提出异议就说明双方未就合同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此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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