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邻技术领域,采用不同的设备,实现了一个类似的功能,能申请专利吗?
向高手请教:在相邻技术领域,采用不同的设备(器件或者零部件),实现了一个类似的功能,能申请专利吗?
这里所说的相邻技术领域,一个是计算机,一个是收银机。
这样的情况具备可专利性吗?要是审查员提出“结合的启示”类似问题,能争辩得过去吗?
Re:在相邻技术领域,采用不同的设备,
肯定会遭遇创造性问题。成或不成另说。Re:在相邻技术领域,采用不同的设备
看来授权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了?高手们都请帮帮忙看看啊!Re:
创造性的问题很难一下说清楚,审查指南规定了几种有创造性的情况,你看能不能套上去。此外还有创造性判断的三步法,你看看如何套上去,只要套上去看起来有道理,还是有授权的可能的。Re:在相邻技术领域。。。
功能相同,结构不同。。。这个的确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那就要比较你使用的结构在现有技术中有没有这样的功能了,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或者技术启示,那么就存在创造性的问题
但是审查员要根据计算机上有这样的功能直接驳你的收银机上的这个功能。。。不靠谱。因为功能不是判断创造性的直接客体,判断创造性的直接客体应该是技术特征,功能这玩意不算技术特征吧,楼下你说是不是
Re:在相邻技术领域。。
谢谢大家的热心回复,我们下来好好分析下。Re:在相邻技术领域。。。
hero7 wrote:功能相同,结构不同。。。这个的确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那就要比较你使用的结构在现有技术中有没有这样的功能了,如果存在这样的情况或者技术启示,那么就存在创造性的问题
但是审查员要根据计算机上有这样的功能直接驳你的收银机上的这个功能。。。不靠谱。因为功能不是判断创造性的直接客体,判断创造性的直接客体应该是技术特征,功能这玩意不算技术特征吧,楼下你说是不是
说的不错
能申请专利吗?
有可能,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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