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品名称而被驳回的国际注册申请
一份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使用于:第14类:时钟设计;石英钟组装;机械表;自动表
第35类:零售及批发。
现收到商标局的驳文。
请教一下各位:
1、是否能通过国际驳回复审申请,对商品和服务名称作出修订,然后请求核准注册。
2、国际注册申请是否跟国内申请不一样,没有补正这个环节。
3、对于前面第14类的商品名称,应该在哪一类申报合适一些。或者能作怎样的调整。
急!!!
Re:因商品名称而被驳回的国际注册申请
首先, 可以肯定的说, 商标在国际申请中出现被驳回的情况, 是可以进行复审的(国外一般称作答复官方指示), 只是不同的国家对答复的时间要求不一样。因此, 需确定您的商标申请在那个国家被驳回了。其次, 有关第14类的产品分类,石英钟组装;机械表;自动表可在14类申请,
“时钟设计” 在42类申请比较合适一些。
Re:因商品名称而被驳回的国际注册申请
非常感谢您的答复。不过,“石英钟组装”,应该是服务的一种,能在第14类报吧?我对这个不太确定。
Re:因商品名称而被驳回的国际注册申请
你也可以去方韬,那个网站上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很多。还有商标代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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