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楼上倒是有几个资深ID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不是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存在即是合理的。呵呵 要不然国家也不会搞这个,全球也不会有那么多国家存在实用新型专利。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先学习下再看 哎好多不能看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实用新型的本意是好的,而且从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是肯定有用的。说无用可能是因为看到太多拿现有技术申请实用新型用作各种目的现象。
Re:实用新型真的无用么?
yongyuanxinshou wrote:首先,肯定不能这么理解,如果真的没用,那它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其次,说下具体有用的地方,其实,LZ所说的实用新型和发明同时申请这种情况很多,好处主要在于:发明专利授权的过程可能要经历比较长的时间,3年5年的都有可能,这段时间虽然是有“临时保护”,但是具体实施起来效果怎样经历过就知道:首先,要求“侵权方”支付使用费用,也要等发明专利授权以后,再有,支付多少?这时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无法确定,因为还未完成实质审查,说的不好,可能还被驳回,即无权!但是如果是实用新型就不一样了,如果跟委托的代理说明情况,完全可能迅速拿到权利(注:如果撰写的质量好,与发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十年,不,咱不需要那么长,呵呵),至少在公开的时候拿到专利啊,防止侵权最重要。
有人这么理解,相当于延长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我觉得实际情况确实是这样的。
---------------------------------------------
写的太好了学习中!
当然,我觉得企业之所以考虑为什么要一起申请无疑是多交500块及代理费,哎,怎么说呢,不要说减免或者资助啥的,就是没有这些政策,我想相对于保护专利来说,是值得的。
企业负责专利的兄弟姐妹也应该多了解下这些,如果实质了解了,那么完全可以判断是不是要同时申请(这里针对LZ问题只说了同时申请的好,不采用这个方法的前提是有能力判断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