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vin 发表于 2009-6-15 18:20:44

请教民法通则的几个问题(含竹雪MM练习题疑问)

1.子公司是否必然具有法人地位?如不必然,其具有法人地位的条件是什么?
2.十周岁以下的小孩购买一支铅笔的行为是否是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是有效的民事行为?
3.形成权,请举个例子便于理解
4.未成年人被收养后,办理合法收养关系后,其监护人是否就成了收养者?
   那么收养者假如病故,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是否有顺序?
5.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的一种?
6.使用外国法律的,获取外国法律的5种方法是否有先后顺序?
7.根据司法意见,涉外离婚的,我国法院受理,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那么涉及的在外国的不动产呢?是否也适用我国法律,还是不动产仍使用外国法律?
如果不动产适用外国法律,导致其归于夫妻中的一方,另一方能否在动产适用我国法律方面获得较多的份额?极端例子:假如夫妇无任何动产,但在美国有个超级大的房子,那么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但唯一财产是不动产又在外国,怎么办?
8.关于司法意见36条,提出一个问题:甲乙夫妻,甲音讯全无很多年,乙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死亡后进行了遗产分割。结果后来得知甲的确切生还消息,但是谁都没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甲在确知其没有死亡后,过了几天就因病去世。去世之前写下遗书,指定了财产的继承安排。请问,甲的这个继承安排是否有效?
9.协议监护和补偿责任
甲乙夫妻离婚,双方协议由甲监护孩子。根据协议监护,应由协议的一方承担责任。而根据司法意见,双方离婚如果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无力承担时,另一方补充担责。请问,这种有了协议的,按协议那条,还是按司法这条?

以下是竹雪MM提供的练习题中不理解的地方,请指教,谢谢!

10. 儿童甲8岁,其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
考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B.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支铅笔
C.参加电视剧拍摄并获得报酬
疑问: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但是该题答案似乎是将其按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标准处理了。
11. 王小患精神病,(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点:监护
D.王小的债权人大林
我认为大林作为利害相关人,应有权申请。
12. 企业法人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从事经营?( )
考点: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
A.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B.资金许可范围
C.权利能力范围
D.行为能力范围
C、D谁能解释一下这两个权力从何而来,有谁确定范围,具有什么范围?
13.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
考点:无效的民事行为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
疑问:我认为A应为效力待定行为
14. 下列哪些属于效力未定合同?( )
考点: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A.某甲15岁与他人订立的买卖房屋的合同
疑问:这里就属于效力未定。与上一题答案矛盾。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之一是行为人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直接判为无效了。无效和效力待定有点矛盾。
15. 甲和乙结婚前,甲送给乙一套房子,婚后这套房子由乙的父母居住,但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仍是甲。若两人离婚,该套房子( )。
考点:不动产的所有权
A.是甲的个人财产
B.是乙的个人财产
C.是夫妻共同财产,应由甲和乙按共有分割
D.归乙的父母所有  
但是司法意见128条说赠与如果证书交给对方,对方也住了使用了,那么认定赠与成立,应补办手续。这里是否因为没有明确说房产证在谁手里而判定还属于甲?
16. 1998年甲乙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协议,甲将自己三间破旧私房作价3万元转让给乙。乙居住1年,于1999年又将该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于2000年又将该房屋以4万元价格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2001年由于该市将该房地段划为开发区,致使该房价格涨至15万元。因前述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甲、乙、丙、丁4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现问:该房屋应归谁所有?( )
考点:不动产的所有权
A.应归甲所有   B.应归乙所有
C.应归丙所有   D.应归丁所有
疑问:由于未过户,还是归甲。但是这些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后续怎么处理?15万元如何分配?
17. 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 )
考点:财产权的转移
D.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
我认为应该选D,为何不选呢?
18. 我国土地使用权和该土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在进行转让时的关系为下列哪些选项?( )
考点:不动产的所有权
A.建筑物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转让
B.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
C.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可分割转让
D.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须同时转让
答案是ABC,但是我觉得AB与C从逻辑上来说就是矛盾的,不能同时正确。
19. 因下列哪些民事纠纷引发的争议,其诉讼时效为1年: ( )
考点: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
C、没有经过声明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
C为何不按照民法通则136条的身体伤害/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wondy23 发表于 2009-6-16 05:41:39

Re:请教民法通则的几个问题(含竹雪MM练习题疑问)

尝试着解决下
1:子公司独立法人。
2:是,十岁时限制民事行为人,与其智力相适应,有效。
3:如撤销权,
4“:回到原来的状态,有顺序
5:不是。
6:好像具体问题要分析的
7: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8:有效
9:协议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
10。同其智力相适应
11;法律有这条?
12:
13:你认识是无权处分?侵害第三人利益了。
14:无效还是待定看合同法,新法
15:公示
16:违约责任
17:

roger0826 发表于 2009-6-17 19:06:27

Re:请教民法通则的几个问题(含竹雪MM练习题疑问)

补充:
11:债权人当然可以申请
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至于什么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参照民通意见第24条。

  24.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12:《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权利能力范围”是说民事主体能够享有的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是一种资格。比如说,男22女20才能结婚,如果小于这一年龄,就没有结婚的资格。
“行为能力范围”是说民事主体是否具备为一定民事行为的能力,取决于民事主体的年龄、心智成熟程度等,是一种能力。比如一个6岁的孩子买了一部汽车,如果父母不承认的话,这个行为是无效的。

17:所谓“法律上的处分”是说一种民事行为,会引起一定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将得病的狗弃之荒野”并没有体现行为者的民事意思表示,也未形成任何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因此算不上“法律上的处分”

roger0826 发表于 2009-6-17 19:11:39

Re:请教民法通则的几个问题(含竹雪MM练习题疑问)

16:房屋过户登记是一种物权行为,未过户登记,房屋不转移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时一种债权行为,都是合法有效的。二者并不冲突,补偿款归甲后,乙可以向甲追索当时的购房狂。同理,丙可以向乙,丁可以向丙追索。

roger0826 发表于 2009-6-17 20:01:24

Re:请教民法通则的几个问题(含竹雪MM练习题疑问)

18:《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房随地走】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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