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为了方面长期合作,我公司的一个代理机构要求我们签一个总委托书,我看了总委托书内容中有“代为办理属于中国专利局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专利事宜”的限定,如果我公司同时委托了多家代理机构的话,这个总委托书还能签吗?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Re: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能不能签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包括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等等,不是其中的一句话就能够判断。现在一般的情形是,签订总委托书不会与委托多各代理机构发生冲突;签订总委托书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要限制申请人的选择其他代理机构,而是为了申请程序中递交授权委托书等事务上的便利。
Re: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现在各家的总委托书模板几乎一样,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只有简单的几句话,比如:我们,是中国公民/法人,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委托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为办理属于中国专利局业务范围内的所有专利事宜。
如果和两家代理机构都签订总委托书,专利局能允许吗?
Re: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总委托书一般都不是排他性的,其与普通委托书的不同之处在于,代理机构可以将符合条件的原件提交给专利局备案,并获得相应的编号,以后代理机构每次提交该客户委托的新申请时就可以直接交复印件了,而不需要申请人对每个新申请都签署一份委托书。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1.2有具体解释。
Re: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谢谢solo和 lawenfieldRe:总委托书是否限定和其他代理机构的合作?
我们也刚弄了一个,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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