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组合物从属权利要求组分及用量问题
如果你为了更清楚,可以这样权1、***,其特征在于:组合物组分及用量为, A:30~50wt%;B:50~70wt%(如果是重量比的话)
权2、根据权1的***,其特征在于:(还)含有成份C ,C占A与B之和的*~*wt%(折算一下啊)
呵呵,其实,权1与权2也可合为一条的:
权1、***,其特征在于:组合物组分及用量为,A:20~40wt%;B:40~60wt%;C:0~30(30要调一下数值啊)wt%
注:-----C为0时就是原来的权1
Re:关于组合物从属权利要求组分及用量问题
谢谢。Re:关于组合物从属权利要求组分及用量问题
如果权利1是开放式的,那直接写成A:B的比值范围,权利2也写成比值,比值范围包涵在权利1里就不会有问题了Re:关于组合物从属权利要求组分及用量问题
yin666 wrote:请问:
组合物产品专利申请中,权1中组合物组分及用量为:A30~50;B50~70;
从属权利要求权2增加组分C ,组分及用量能否为:A20~40;B40~60;C 20~30;即:从属权利要求权2 中A20~40不在权1中 A30~50范围内,这样可以吗。谢谢。
:I:I
可以的,只不过此时从属权利要求2是一个独立权利要求,所谓形式上从属,实质上独立的权利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你的权利要求1需要以开放式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