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ness 发表于 2009-5-27 17:56:08

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请高人分析。

详见如下:

关于举办“商标侵权纠纷诉讼与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

及驰名商标认定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已经制定完成,不久即将公布。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细则》分总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审定,复审与核审,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等五章。而最高人民法院也已公布了《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公布的解释,主要从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适用的范围、认定的因素、举证责任、保护要求5个方面进行规范。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了解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掌握驰名商标认定的规范操作,学习最高人民法院“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应对商标保护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业务水平,保护企业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决定举办“商标侵权纠纷诉讼与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及驰名商标认定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研究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及品牌保护经理等;各知识产权及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知识产权教研的工作人员;各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二、时间及地点

报到日期:2009年6月19日

会议时间:2009年6月20日—21日

报到地点:深圳市

三、有关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18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20-38036500

传真:020-85573488

邮箱:zjzhou87@msn.cn

联系人:周娟

网址:www.px33.com



五、其他事宜

会议结束后,将组织参会代表前往香港二日免费游(自费项目及小费自理)。请拟参加者提前半个月办好港澳通行证,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附件一: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报名表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二○○九年五月





附件一:

日 程 安 排 表

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   全天报到注册

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

08:30—11:30
一、《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介绍

二、企业商标战略管理实务

1、企业商标权的取得的途径与步骤

2、商标定位、设计、检索以及商标注册技巧

3、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许可的法律问题以及应对技巧

4、创立驰著名商标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

5、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的商标解决方案

主讲专家:任刚   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法律事务处处长

14:00—17:00
解读《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3号文)

1、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适用的范围及认定的因素

2、驰名商标侵权诉讼、抗辩与侵权责任

3、驰名商标、字号与商标权利人冲突的司法保护

4、善意与恶意抢注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界定及法律适用

5、驰名商标认定的举证责任

主讲专家:夏君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

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

08:30—11:30
一、关于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内容介绍

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操作实务

1、解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2、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标准及保护范围的确定

3、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及证据材料

4、商标管理程序中及异议程序中的审查

5、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的审查及审定

6、驰名商标认定复审与核审及法律责任

主讲专家:郭修申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14:00—17:00
商标侵权纠纷诉讼法律实务

1、商标侵权及确权诉讼实务操作

2、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品同种或者类似的判断标准

3、商标侵权的抗辩:合理使用、在先权利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诉讼实务

5、商标侵权赔偿损失的选择及计算

主讲专家:邓燕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keyness 发表于 2009-5-27 17:57:32

Re: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你接到此通知后会决定去吗?

sxzyq 发表于 2009-6-16 00:10:29

Re: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纯粹商业活动,本人认为 学术价值不大

awwa 发表于 2009-6-18 19:52:08

Re: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18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议结束后,将组织参会代表前往香港二日免费游(自费项目及小费自理)。请拟参加者提前半个月办好港澳通行证,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公费旅游的一种形式。

lanr2008 发表于 2009-6-20 00:05:10

Re: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看起来和中国法学会在上海去的一样,但是主讲专家不一样。中国法学会那个我去了,就夏法官的比较有学术含量。但是她语速太快,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sxzyq 发表于 2009-6-24 19:27:32

Re:深圳6月19日的培训班,技术含量高吗?参与性强吗?

我们律所经常接到打着中国法学会旗号办各种培训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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