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色彩的申請為何不能申請新型而可以申請發明?
請教一個問題關於色彩的申請為何不能申請新型?為何可以申請發明?
審查指南第6.4 技术方案明確指出
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新方案,没有解决技术问题的,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那麼如果用色彩可以解決技術問題,是不是就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了?
PS:雖然論壇上有關於色彩是否可以申請新型或發明的帖子,但是我還是想得到更詳細的解釋。
謝謝了~
Re:關於色彩的申請為何不能申請新型而可以申請發明?
细则2条,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只有“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显而易见,颜色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只能申请发明,为什么你还认为色彩可以申请新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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