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lin 发表于 2009-5-23 06:55:03

抵触申请(問題)

新法22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请问,修改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代表新法中的抵触申请也涵盖到相同申请人的状况??
    另外,再请教,前述的”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中的申请日,在有优先权的狀況下是指优先权日吗???
      謝謝

gwpatent 发表于 2009-5-23 07:33:40

Re:抵触申请(問題)

对两个答案都是

sissiami 发表于 2009-5-23 19:03:03

Re:抵触申请(問題)

1、修改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代表新法中的抵触申请也涵盖到相同申请人的状况??

如果是相同申请人的话,就不是抵触申请了,而是重复授权的问题了

2、前述的”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中的申请日,在有优先权的狀況下是指优先权日吗???

在优先权成立的情况下是对的,但是必须先核实优先权

令狐飘飘 发表于 2009-5-24 20:53:01

Re:抵触申请(問題)

按照新法的规定,同申请人的非同一日申请,先申请可以影响后申请的新颖性了,不用重复授权处理了。

telmey 发表于 2009-5-25 17:34:50

Re:抵触申请(問題)

新法的抵触申请已经包括了同一申请人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抵触申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