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对方提供了一个化合物的合成工艺。共5步,经检索发现其5步反应与一篇已授权的专利完全相同,惟一不同之处是在最后的后处理中多加入了水,从而得到了该化合物的水合物,而专利得到的是无水物。对方辩称:1、该专利第一条权利要求中明确说产物是无水物,而他们得到的是水合物
2、该专利第一条权利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无水物的熔点数据,而他们的水合物数据与他们的明显不同
请问:对方的工艺是否侵权?谢谢
Re: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不好说啊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将专利工艺得到的无水物进行“再次后处理”,加水等等,也可以根据无水物的熔点数据直接得到水合物数据,最后显而易见得到 对方的水合物,即 对方的5\'步骤效果等同于 专利的5步骤+水化步骤(公知的)----这样的话,算是对方使用了本专利工艺,可以算侵权。
否则的话,5步骤的方案完全不同(如对方辩称的,步骤5加水了+参数不同),导致整个方案也不同,不侵权。
只能说原来的权利要求写得不好啊,被人顺利绕过了。
Re: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如果化合物加水时本领域显而易见的,那么侵权。如果加水而能起到什么意想不到的效果,那么属于一个新发明,但是实施依赖于前一发明。
Re: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有两点注意:1、该合成方法生产的产品与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属同一类;
2、合成方法的步骤是否完全落入专利方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等。另外,尽管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稍不同,而不同部分属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这样情况照样侵权。
楼主所称化合物和化合物的水合物如果性能差别很大的话,甚至不同的水合物之间的差别也较大,显然不侵权。
专利方法的权利要求是封闭式的,该合成方法显然不侵权。
Re: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zls0 wrote: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有两点注意:
1、该合成方法生产的产品与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属同一类;
2、合成方法的步骤是否完全落入专利方法保护的范围,包括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等。另外,尽管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稍不同,而不同部分属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这样情况照样侵权。
楼主所称化合物和化合物的水合物如果性能差别很大的话,甚至不同的水合物之间的差别也较大,显然不侵权。
专利方法的权利要求是封闭式的,该合成方法显然不侵权。
为什么是“ 专利方法的权利要求是封闭式的”,就不侵权了?
这个不懂啊
个人觉得:就算是专利方法的权写成了封闭式,对方的工艺 从整体上看 不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
但是若对方的工艺中直接使用了专利方法工艺,那这样的话,也应该算侵权啊
Re:请教合成方法专利侵权的判定
1、已授权的专利2、对方提供的一个化合物的合成工艺
大家才好给你拿主意
遮遮掩掩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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