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vin 发表于 2009-5-18 16:12:18

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商标局发出的通知书等,以发文日+15天为准,还是以接收方收到日为准?

感觉和专利有所不同,以上两个问题,所以请求明示,谢谢!

lv_jing_2009 发表于 2009-5-18 16:41:33

Re: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1、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文件无法邮寄或者无法直接递交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benvin 发表于 2009-5-19 02:04:04

Re: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其实我对这个有疑惑:“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如果一个人在北京,一个人在西藏,正好同一天邮寄了同一商标申请,但是北京的先被商标局收到了,其实也不太公平,因为邮戳日是一天。

所以我问了第一个问题。

“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似乎与专利不同,因为专利好像一律按15天作为期限监视。

我的理解没问题吧?谁能解释下商标这边的立规则本意?我觉得专利里的似乎更合理。

hxiaoyou 发表于 2009-5-19 23:48:17

Re: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商标里的送达以当事人实际收到的邮戳日为准,更合理,因为避免了因邮递原因信件滞留在途中的可能性。
至于申请日,无论商标还是专利,规定一个日期标准,大家都按规则办事就是公平。西藏人只能怪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想到,早点去注册,像他与北京人这种细微差别,为了效率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benvin 发表于 2009-5-22 00:05:03

Re: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条例第10条的“另有规定外”,另有规定是否包括条例18条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还包括哪些值得注意的情况?

hxiaoyou 发表于 2009-5-29 05:04:32

Re:商标申请中,邮寄申请材料的以邮戳日为准还是以收到日为准?

应该包括吧,第10条是关于日期的一般规则,第18条是特殊规则,特殊优于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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