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本生产厂家申请的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犯别人的在先专利权的证据?如果对方仅仅一次作为证据高该厂侵权,该厂是否必须说明其产品特征是否与所述专利一致?即为对方提供本厂产品结构的细节?如果否认,是否构成其他不利因素,如冒用专利等罪名成立?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本生产厂家申请的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犯别人的在先专利权的证据?如果对方仅仅以此作为证据告该厂侵权,或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调处,该厂是否必须说明其产品特征与所标注的专利一致?即为对方提供本厂产品结构的细节?如果否认其产品特征与所标注的专利一致,是否构成其他不利因素,如冒用专利等罪名成立? 这样的问题可否保持沉默?或者说明侵权举证责任在于原告,被告有权对此保持沉默;并指出原告不能以被告专利所述特征作为依据,而应以被告侵权产品特征作为依据。拒绝做对对方有利的证言?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本生产厂家申请的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犯别人的在先专利权的证据?这个问题不知道楼主想问什么?本生产厂家在自己专利产品上标注自己的专利号,当然不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如果标注的是别人拥有专利权的专利号则构成假冒他人专利,构成侵权。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以产品宣传彩页作为证据。
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因为构成假冒专利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侵权,所以楼主后面的问题自己考虑。
Re: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可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但不一定构成侵权
liubin20020124 wrote: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本生产厂家申请的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犯别人的在先专利权的证据?
这个问题不知道楼主想问什么?本生产厂家在自己专利产品上标注自己的专利号,当然不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如果标注的是别人拥有专利权的专利号则构成假冒他人专利,构成侵权。这种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以产品宣传彩页作为证据。
参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因为构成假冒专利只要有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侵权,所以楼主后面的问题自己考虑。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所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或其组合,即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些行为是否同时侵犯了他人专利权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假冒人’采用了自己的(专利)技术,只是在其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号,直接侵犯了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严格讲,专利权人在相关产品上标注专利号为一种法定的义务,而非法定的权利)和商誉;当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同时实施其专利(专利保护的客体),则构成了侵权。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与专利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谢二位指教。是本人没有表达清楚。是这样的,本公司的产品确实申请了专利并且已经授权,在本公司宣传彩页的相应产品旁标注了本公司的授权专利号,假冒专利的问题应不存在。问题是,他人以其在先授权专利告我公司产品侵权,且不说其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与我公司产品的对应情况,单论其证据仅以本公司的宣传彩页内容为主,而彩页上的照片仅具外部轮廓,根本没有内部结构的显示,是否还可以直接将我公司所述本公司专利号涉及的专利文件调取为本公司所谓侵权产品的结构证据?希望各位继续指教。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如果彩页上的照片仅具外部轮廓,根本没有内部结构的显示,法院不会直接将你公司所述本公司专利号涉及的专利文件调取为本公司所谓侵权产品的结构证据了.侵权认定只是被侵权产品和对方涉案专利的比对,用两个专利权利要求书比对本来就是不正确的,如果对方去做了比对分析,法官也不能认定侵权。
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这正式我所想要的答案。十分感激cs0382003 。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问一个多余的问题:我们打官司仅就对方举出的证据辩驳,如果对方仅仅给出了照片,我们也仅就照片所显示的内容进行答辩,无需自己举出自己的产品证据,来说明照片上的产品并不具有原告所说的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对吧?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是的,对于侵权事实,是原告进行举证的,如果原告仅仅给出照片,侵权是不成立的。Re:请问产品宣传彩页上标注的产品专利号可否作为该产品侵权的证据
cs0382003 的这个答复令人非常踏实啊,呵呵,谢谢啦。如果对方给出了多幅照片,各幅照片处在不同背景下,展示了可能是一个产品的不同侧面,并不能将它们解释为同一产品的整体结构,对吧?其理由是:举证方应该说明这几幅照片之间有必然的关系,确系同一产品(部件)的各个侧面,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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