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sudyfly wrote:有道理,但是一般很难实现
对啊我这么上位的 前提条件是 :”某一个发明人是世界上第一个发明瓶盖的人“
所以从瓶盖来上升到发明人发明构思
关键还是看 发明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改进的是什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sudyfly wrote:有道理,但是一般很难实现
并不是功能性上位,就是不能实现,或者难实现的
并且保护范围是可以存在不能实现的“盲点”的
不能狭隘的去理解 法 26条第3、4款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hjpat wrote:如果真像lz上面说的:代理人---- 只关注技术细节,单单只会保护发明人的做出的那个技术改进 ,那这个代理人就真不是一个好的代理人,至少是一个 还没有悟出 专利门道 的代理人。
如果单单保护发明人所作出的具体技术改进(或通过等同类似的变形来上位),这就太狭隘了。
同意楼上的说法,但是替换方案如果让代理人自己去构思的话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了,而且最多是等同替换的方式,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我觉得更科学的方法是,在代理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基础上,启发发明人给出更多的方案,以便代理人去总结,目前我也是这样做的。
经过这几年在代理行业中的经验,我觉得楼主提出了目前中国代理行业中存在的两种分歧,有的人认为发明人给出什么就是什么,我们是遵从发明人的意愿来做事的,我们只是代理;有的人同意楼主的意见。
随着代理行业的不断规范的过程中,第一种人务必将会被淘汰掉,而且第一种完全没有区分广义的代理与专利代理的区别,正是因为这类人的存在,才会导致发明人看轻了国内的专利代理行业,导致代理费的不断下降,代理人的工作养家糊口都难,以至于如何有心思去努力的为发明人去分析、去完善。
国家在专利申请上的资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制度的协助,一些企业申请专利只是为了凑数,而代理人的工作是按件收费的,这样的逻辑下去,就是谁写的多谁挣得多,认真地写的少反而没钱拿,难的案子忘忘无人问津,难于下手,时间一久,工作态度也不会有原来的那么认真、那么负责,这是恶性循环。如何能在此混乱和不公正的环境下一只独秀,也是每个代理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lz观点的切入点似乎可取。但样本数量不足,论证偏颇。
ls分析朴实、切要。
另外,不要迷信TRIZ之类的方法。
例如,TRIZ方法排斥个人经验的作用,但无论从哲学角度还是实操层面分析,均有卖弄技巧的嫌疑。TRIZ进中国也十年了,未见广泛采用,恐怕也是因为其方法论方面的缺陷吧。
另外,术业有专攻;忽悠,在这行里,作用比较有限。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我觉得吧关键的关键还在于技术本身,不管构思也好,创业也罢。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呵呵。。。
从楼上各位学到不少。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TRIZ也只是一种技术创新的思路而已,完全照搬到专利申请可能还是不行,不过发明人 多掌握一些技术创新方法的确有用,代理人可以借鉴下。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其实还有点我也点自己的看法下,代理人想替代方案太多也不好,有进入误区的嫌疑。好多替代方案也仅仅是在技术上可行,实际生产没有一点价值,除了制造困成本高这些能改进的缺点外,往往还有实用性差的致命缺陷,弄不好因为这个替代方案没有创造性被无效反而得不偿失,所以并不是说一个案子写的替代方案越多越好吧?总的来说我比较同意LS有一位说的代理人是引导发明人完善发明,而不是像LZ这样,代理人自己来发明的。老实说让我来帮发明人发明我都觉得亏大了,一个案子才收多少钱啊,帮别人发明,两边出力相同,对方取得专利权。。。。。。。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读了lz的帖子后去买了triz方面的书籍仔细看了。正好我是学物理出身的,也从事了十多年的具体技术工作,产生了些共鸣。现在流行的六西格玛管理将triz改造作为“设计”的一环;对于专利代理行业或者说知识产权服务行业,重要的是triz对我们的“启示”。triz能启示我们与客户(发明者)沟通的加强、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服务品种的开发等。
Re:您的羊圈牢固吗——论专利撰写时的保护强度
楼主说的有道理,收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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