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duan 发表于 2009-4-9 21:31:15

请教费用减免的条件

59、对于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国际申请,下列哪些情形下的申请人可以享有国际申请费的减免?
A.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美国的中国公民
B.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香港的中国公民
C.申请人为一个居住在中国的韩国公民
D.申请人使用PCT-SAFE软件成功提交国际申请

【答案】BD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到费用减免的条件,就看到审查指南中提到一句“确实有困难的”。

水上灯 发表于 2009-5-1 03:56:39

Re:请教费用减免的条件

细则:国际申请由以下申请人提交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少75%:
(1) 是自然人,并且是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 000 美元的国家的国民和居民( 依
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 和1997 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
数字);或
(2) 无论是否自然人,申请人是联合国确定为最不发达国家的国民并且居住
在该国;
但如果有多个申请人,则每一个申请人都需满足(1) 或(2) 的条件。

另:国知局网站的信息:
国际阶段费用的减少:
如果国际申请的提出按照并符合行政规程的规定,支付的费用总额减少标准为:
1、如果使用PCT-SAFE软件准备请求书(纸件为法律文件),只要满足必要的条件,可减缴100瑞郎的费用。

2、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国际申请费的减缴:

  a. 如果使用电子方式提交国际申请,且满足行政规程第7部分和附录F的要求,但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未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可减缴200瑞郎的费用;

  b. 若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均采用字符代码格式,则可减缴300瑞郎的费用。

3、如果国际申请的所有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均是居住在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家(依据联合国用于确定1995、1996和1997年缴纳会费分摊比额表的人均国民收入数字)的国民,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适用的情况下,已按照上述情况减少)减缴90%。我国(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在此列。

扩充知识点:(来自国知网,与本题相关的)
一、降低国际申请费:
国际申请费将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即从1400瑞士法郎降低至1330瑞士法郎。与之等值的其它货币的数额将在与各相关国家协商并接受以后宣布。需要注意的是,国际申请文件中超过三十页的每页文件加收费用不变。
二、增加对于某些国家的申请人的费减额度:
对于符合费用列表中条款4(1)或(2)的标准的申请人,其国际申请费用以及后续处理费用的减免额度将从75%提高到90%。
三、扩充享受费减优惠的国家:
属于下列九个国家的国民或者居民的自然人也将有权享受上述申请费用及后续处理费用的费减优惠政策:
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林
巴巴多斯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阿曼
塞舌尔
新加坡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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