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_B_D_X 发表于 2009-4-3 17:23:16

请教变更的问题

1、企业的地址曾经变更过一次,但未在商标局作变更,现在企业的名称变更了,准备在商标局作变更,请问我同时作名称地址变更,商标局是按一次变更计算,还是地址、名称分别算变更,分别算官费?
2、如果企业名称和地址同时在工商局办的变更,那么商标局是按一次变更计算,还是地址、名称分别算变更,分别算官费?

请有这种实务经验的朋友帮助,我很急

109wang 发表于 2009-4-3 19:47:01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企业名称和地址变更需要分开申请,那么当然属于两个项目的变更,所以要交两笔官费。

liubin20020124 发表于 2009-4-3 20:03:10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
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所以只要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缴纳500元官费.

P_B_D_X 发表于 2009-4-3 21:39:22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非常感谢二位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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