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lh2000 发表于 2009-2-25 03:39:38

已被撤销或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别人是否可以注册?

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是不是说,一年以后,别人就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与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商标生手 发表于 2009-3-6 05:57:45

Re:已被撤销或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别人是否可以注册?

基本可以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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