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2 发表于 2009-3-19 22:09:42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律师们不能再靠卷二给卷一拉分了,
双刃剑啊,
何况双线变三线
此改革也并不意味者就容易了

bambooshoot 发表于 2009-3-19 22:35:30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不是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吗?可以把意见反馈给国知局呀

http://www.sipo.gov.cn/sipo2008/tz/gz/200903/t20090319_446439.html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3月31日。
  意见反馈信箱为:liuying_2@sipo.gov.cn。
  来信请寄:100088 北京市西土城路六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刘颖

黑客帝国 发表于 2009-3-19 23:16:39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这个改革可能会影响很多人:
三科都要划线,往届生复习更有针对性,考分越来越高,通过率逐年上升,专代证越来越不值钱。
有历史成绩的往届生投入的精力更有针对性,造成其考分会越来越高,有可能推高当年合格分数线。此次改革,适于较有经验、较有恒心的往届生获取高分直至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相反,对于当年刚参加考试而没有历史成绩或历史成绩被清零的考生很不利。

现在还没过的同志们,争取在施行新政的第一年一次通过,免得以后合格分数线越来越高。

另外,有一个疑问:改革建议第2点里说的是:“除应试人员参加一次考试即三门成绩全部合格外,应试人员有一门或者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合格分数线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其合格考试成绩予以记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其余两门或者一门科目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之内未能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第四年再次参加考试时需要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具体如何操作?难道他选择的是下述操作方法中的第一种——首次出现式?

有两种操作方法:
1、首次出现式——合格成绩记录周期固定为三年:首次出现第1门合格成绩的时候,记录成绩合格周期,剩下的三年内必需考过剩下的科目(可以补考两次),合格周期是固定的——三年,如果在接下来的两次补考中没有全部考过剩下的科目,所有成绩作废,说明国知局认为你不适合这个考试,不适合这个行业,你要回去重新修炼。
例如2009年实施新政,当年通过了1科,到2011年,还未全部通过,那么,即使在2010年和2011年又通过了1科,2012年参加考试的时候,也没有历史成绩,积分被清零了。

2、单科滚动式——单科合格成绩记录周期为三年:出现1门合格成绩的时候,还是让补考两次,但是,如果在补考的这两次里,没有全部通过所有科目,还挂了1科,那么,在下次参加考试的时候,往前推两年,这个时间段内通过的单科合格成绩都有效,继续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
例如2009年实施新政,当年通过了1科,在2010年和2011年考试期间又过了1科,但是还未全部通过,那么,2012年参加考试的时候,最近两年(2010年和2011年)的单科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不管怎么操作,都比较麻烦。但是不管怎么麻烦,都是国知局自找的。

爱乐 发表于 2009-3-19 23:33:34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同意楼上的意见

sunkee 发表于 2009-3-19 23:41:04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黑客帝国 wrote:
这个改革可能会影响很多人:
三科都要划线,往届生复习更有针对性,考分越来越高,通过率逐年上升,专代证越来越不值钱。
有历史成绩的往届生投入的精力更有针对性,造成其考分会越来越高,有可能推高当年合格分数线。此次改革,适于较有经验、较有恒心的往届生获取高分直至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相反,对于当年刚参加考试而没有历史成绩或历史成绩被清零的考生很不利。

现在还没过的同志们,争取在施行新政的第一年一次通过,免得以后合格分数线越来越高。

另外,有一个疑问:改革建议第2点里说的是:“除应试人员参加一次考试即三门成绩全部合格外,应试人员有一门或者两门科目的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合格分数线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其合格考试成绩予以记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接下来的两年内补考并通过其余两门或者一门科目的考试。如果应试人员在三年之内未能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第四年再次参加考试时需要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并重新起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具体如何操作?难道他选择的是下述操作方法中的第一种——首次出现式?

有两种操作方法:
1、首次出现式——合格成绩记录周期固定为三年:首次出现第1门合格成绩的时候,记录成绩合格周期,剩下的三年内必需考过剩下的科目(可以补考两次),合格周期是固定的——三年,如果在接下来的两次补考中没有全部考过剩下的科目,所有成绩作废,说明国知局认为你不适合这个考试,不适合这个行业,你要回去重新修炼。
例如2009年实施新政,当年通过了1科,到2011年,还未全部通过,那么,即使在2010年和2011年又通过了1科,2012年参加考试的时候,也没有历史成绩,积分被清零了。

2、单科滚动式——单科合格成绩记录周期为三年:出现1门合格成绩的时候,还是让补考两次,但是,如果在补考的这两次里,没有全部通过所有科目,还挂了1科,那么,在下次参加考试的时候,往前推两年,这个时间段内通过的单科合格成绩都有效,继续参加其余科目的考试。
例如2009年实施新政,当年通过了1科,在2010年和2011年考试期间又过了1科,但是还未全部通过,那么,2012年参加考试的时候,最近两年(2010年和2011年)的单科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不管怎么操作,都比较麻烦。但是不管怎么麻烦,都是国知局自找的。


从意见的行文内容看,应该是采用第一种方式。也就是“三年一个考试周期,不重叠”

stan2 发表于 2009-3-20 00:20:11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整体清
注会不是一直这样的么

sniper71 发表于 2009-3-20 05:01:34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早就该这样改了,以前的考试有什么好?一科完蛋年年三科都要重来,支持改革!

swarim 发表于 2009-3-20 05:07:02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这样考的话,只会使考试变得更难!!!

agimo 发表于 2009-3-20 05:30:07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sunkee wrote:
从意见的行文内容看,应该是采用第一种方式。也就是“三年一个考试周期,不重叠”


个人也是这么理解的。这样的话,三年一批,三年一批,跟念书一样了,以后业内人士见面,就可以问,“你哪一批考过的?”

seathree 发表于 2009-3-27 04:49:53

Re: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偶是变法一期的,哈哈

agimo wrote:
个人也是这么理解的。这样的话,三年一批,三年一批,跟念书一样了,以后业内人士见面,就可以问,“你哪一批考过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反对这样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